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:
1,硕士毕业生,4月8日以前完成所有学位毕业论文,参加市和校盲审。
2,博士毕业生,3月25日以前完成预答辩。4月8日以前完成所有学位毕业论文,提交盲审论文。
3,所有申请学位的硕士博士毕业生,在5月30日以前完成答辩工作。
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术型硕士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阶段工作流程简表 | ||||||||||
登陆学位系统请通过公共数据库(www.idc.ecnu.edu.cn)-研究生系统-我的学习-学位申请登陆 | ||||||||||
步骤 | 工作 | 时间节点 | 申请人 | 导师 | 答辩秘书 | 研究生秘书 | 分委会 | 管理处 | 培养处 | 学位办 |
1 | 维护核对个人信息自查课程 | 3月7日前 | 登陆公共数据库-研究生系统-我的事务-预毕业信息,维护核对预毕业信息,待研究生院管理处审核后,通过公共数据库-研究生系统-我的学习-学位申请进入学位申请系统个人信息再次确认提交;再进入我的学习-课程学习-成绩-提交,自查成绩。 | 登陆公共数据库,检查预毕业的硕士中期考核是否通过;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培养处解决 | 在公共数据库中审批、审查预毕业信息 | 与院系一起处理硕士生公共数据库中中期考核不通过的问题 | 协调处理公共数据库和学位系统数据交换中的系统问题 | |||
2-1 | 课程审核 | 3月12日前 | 学位系统再次确认提交个人信息,确认成绩并提交 | 审核成绩;学位系统打印1成绩表(用于存档)3份,打印2成绩表(用于申请入沪)1份。签字盖章交培养处审核。培养处盖章后的打印1打印2成绩单交给申请人各1份。 | 审批成绩;成绩单盖章并返回院系2份,1份归档案馆 | |||||
2-2 | 科研审核 | 3月16日前 | 1)登陆公共数据库科研系统-学位系统,填写科研信息,在“其它”一栏填写会议论文、专利(只有申请号)等科研系统无法填写的内容,打印《科研成果登记表》交导师签名后交研究生秘书;2)没有科研成果的硕士生提交毕业论文报告2份交导师签名后给研究生秘书;3)拟延期且在读年限超过4年的学生提交《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》(研究生院下载中心找)。 | 1)审核《科研成果登记表》,并签名;2)将答辩秘书姓名、联系方式告知研究生秘书 | 审核《科研成果登记表》,并在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| 复审科研成果 | ||||
2-3 | 论文预审 | 3月21日前 | 填写论文题目、关键词、论文创新点等信息,提交后打印论文预审表,导师签字后给研究生秘书。 | 审核论文预审内容并签名。 | 审核通过,学生方可进入盲审 | |||||
3-1 | “市盲审”抽查 | 3月23日前 | 1)上海市盲审:登录公共数据系统查看系统反馈的“盲审”登录号,凭登录号登录上海市“双盲”抽查系统,填写论文相关信息提交,系统直接反馈是否抽中;2)市盲审未抽中者参加校盲审:系统直接反馈是否抽中 | 查看系统反馈抽中进行“盲审”学生名单,督促硕士生按时提交盲审论文 | 1)导入“盲审”登录号;2)导入“盲审”抽中名单。 | |||||
3-2 | “涉密”申请 | 3月27日前 | 符合“涉密”规定的论文,硕士生填写《论文“涉密”审批表》3份,交导师签名后交研究生秘书。答辩通过后正式提交论文内需装订“涉密”审批表 | 在《论文“涉密”审批表》签署意见并签名 | 《论文“涉密”审批表》送交学位办审批 | 对《论文“涉密”审批表》进行审核 | ||||
4-1(抽中盲审) |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| 3月30日前 | 1)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(命名格式:姓名_学号_院系所.doc")给研究生秘书;2)如论文检测结果为超标,按照学位办论文查重规定处理。 | 按照华师大论文查重规定督促申请人对检测超标的论文进行修改 | 1)上网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;2)反馈超标论文检测结果给导师和申请人 | 对超标论文给出处理意见 | 审核超标论文处理意见 | |||
4-2(未抽中盲审) |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| 4月18日前 | 1)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(命名格式:姓名_学号_院系所.doc")给研究生秘书;2)如论文检测结果为超标,按照学位办论文查重规定处理。 | 按照华师大论文查重规定督促申请人对检测超标的论文进行修改 | 1)上网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;2)反馈超标论文检测结果给导师和申请人 | 对超标论文给出处理意见 | 审核超标论文处理意见 | |||
5 | 装订论文 | 凭校园卡到大学生活动中心文印室领取统一的论文封皮,按要求打印装订论文。 | ||||||||
5-1 | 盲审 | 4月8日前 | 1)市盲审:提交1本盲审纸质论文和一式三份《上海市双盲检查简况表》(两份需要签字盖章,一份无需签字盖章);(2)校盲审:送交论文电子版(pdf格式),论文命名格式“10269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.pdf”(注意“_”是下划线,不是“-”),学位系统“论文初审”模块中导出自评表,命名格式“10269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ZPB.pdf”(3)约40天后登陆系统查询盲审成绩 | 将《上海市双盲检查简况表》、盲审论文、自评表送交学位办 | 对盲审异议者联系导师、院系和学位办,根据盲审异议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| 1)送出盲审论文;2)将返回的盲审成绩导入学位系统。 | ||||
5-2 | 评阅 | 论文答辩日期前至少一个月 | 提交明审评阅及答辩论文5本给答辩秘书 | 建议评阅人、答辩人名单,并告知答辩秘书 | 1)将导师建议的评阅人、答辩人名单交研究生秘书;2)从研究生秘书处领取《评阅意见书》及评阅论文,送交评阅专家;2)专家评阅完毕,收回《评阅意见书》交研究生秘书,并将评阅成绩反馈导师;3)将论文送交答辩人 | 1)录入评阅人、答辩人信息;2)打印《评阅意见书》,连同论文交答辩秘书;2)录入评阅成绩 | 审核评阅人和答辩人资格 | |||
6 | 申请答辩 | 答辩日期前至少1周 | 按照评阅人、答辩人名单填写酬金表交财务审核后报销。 | |||||||
7 | 准备答辩 | 学位系统打印答辩材料交答辩秘书 | 填写答辩材料中的《论文评阅意见》 | 1)接收学生交来的答辩材料;2)请导师填写答辩材料中的《论文评阅意见》;3)从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答辩海报并张贴;4)接待答辩委员、安排答辩会、草拟答辩决议。 | 答辩海报交答辩秘书 | 向院系发放答辩公告 | ||||
8 | 答辩 | 5月30日截止 | 参加答辩 | 参加答辩会 | 1)听取并做好答辩记录,填写检查答辩材料;2)答辩通过后,把答辩结果反馈研究生秘书 | 录入答辩结果 | ||||
9 | 申请学位 | 5月31日截止 | 学位系统填写打印装订《硕士学位申请书》、学位论文3本,及《学位信息表》,交研究生秘书。 | 在《学位申请书》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名,在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相应位置签名 | 将整理好的答辩材料,评阅意见书等交研究生秘书 | 收取学位申请书、盲审意见书、评阅意见书、答辩材料、答辩决议、论文、学位信息表等材料整理提交分委员会 | 召开学位讨论审批会议,审核学位申请材料,进行学位授予表决 | |||
10 | 学位审查 | 上交材料时间不晚于6月6日 | 学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 | 分委会后,入学业档案的学位材料和2本论文交学位办,同时领一份《学位授予决定书》放毕业生人事档案 | 做好会议记录,形成报告书、拟授名单、优秀论文名单等材料;录入表决结果 | 共同准备部分上会材料 | 协调分委员会会议;《学位授予决定书》;接收审核分委员会材料、准备校委员会材料 | |||
11 | 学位审批 | 6月中下旬 | 学位系统查看审批结果 | 查看审批结果 | 查看审批结果 | 校委员会;录入表决结果,打印;公示审批结果 | ||||
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博士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阶段工作流程简表 | ||||||||||
登陆学位系统请通过公共数据库(www.idc.ecnu.edu.cn)-研究生系统-我的学习-学位申请登陆;已毕业的博士生再申请学位登录公共数据库失败的,请联系学位办:54342976 | ||||||||||
步骤 | 工作 | 时间节点 | 申请人 | 导师 | 答辩秘书 | 研究生秘书 | 分委会 | 管理处 | 培养处 | 学位办 |
1 | 维护核对个人信息自查课程 | 3月7日之前 | 登陆公共数据库-研究生系统-我的事务-预毕业信息,维护核对预毕业信息,待研究生院管理处审核后,通过公共数据库-研究生系统-我的学习-学位申请进入学位申请系统个人信息再次确认提交;再进入我的学习-课程学习-成绩,自查成绩。 | 登陆公共数据库,检查预毕业的博士中期考核是否通过;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培养处解决 | 在公共数据库中审批、审查预毕业信息 | 与院系一起处理博士生公共数据库中中期考核不通过的问题 | 协调处理公共数据库和学位系统数据交换中的系统问题 | |||
2-1 | 课程审核 | 3月12日之前 | 学位系统,08级及以后博士生确认导入的成绩提交 | 审核成绩;学位系统打印成绩表三份,签字盖章交培养处审核。培养处盖章后的成绩单交给申请人1份。 | 审批成绩;成绩单盖章并返回院系两份 | |||||
2-2 | 预答辩 | 3月25日之前 | 1)登录学位系统填写预答辩环节相关信息,并打印表格交答辩秘书;2)预答辩通过后,登录系统打印预答辩意见书1份交研究生秘书 | 联系3或5位答辩专家,1名答辩秘书,组织预答辩。 | 协助组织预答辩,将预答辩结果反馈研究生秘书 | 1)按答辩秘书反馈,将预答辩结果录入系统;2)收取预答辩意见书 | 对预答辩结果进行审核,并收取一份预答辩意见书 | |||
2-3 | 科研审核 | 3月25日前 | 1)登录学位申请系统填写科研成果信息,打印《科研成果登记表》交导师签名,连同成果复印件交研究生秘书 | 审核《科研成果登记表》,并签名 | 初审《科研成果登记表》和成果复印件,交培养处审核 | 对部分特殊情况进行审核讨论,如中法联合培养博士生 | 复审科研成果 | |||
3-1 | “涉密”申请 | 3月27日前 | 符合“涉密”规定的论文,硕士生填写《论文“涉密”审批表》3份,交导师签名后交研究生秘书。答辩结束之后正式提交论文需将涉密审批表复印件装订在内。 | 在《论文“涉密”审批表》签署意见并签名 | 《论文“涉密”审批表》送交学位办审批 | 对《论文“涉密”审批表》进行审核 | ||||
3-2 | 装订论文 | 凭校园卡到大学生活动中心文印室领取统一的论文封皮,按要求打印装订论文。 | 审阅论文 | |||||||
4 |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| 3月28日前 | 1)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(命名格式:姓名_学号_院系所.doc")给研究生秘书;2)如论文检测结果为超标,按照学位办论文查重规定处理。 | 按照华师大论文查重规定督促申请人对检测超标的论文进行修改 | 1)网上提交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;2)反馈超标论文检测结果给导师和申请人 | 对重复率超标论文申请人提出处理意见 | 决定重复率超标论文处理意见 | |||
4-1 | 盲审 | 4月8日之前 | 填写《评阅审批表》,准备电子版(pdf格式),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“10269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.pdf”(注意,“_”是下划线,不是“-”)如:10269_010101_52100000000_LW.pdf,使用光盘提交,光盘贴上论文名、姓名、学号标签给研究生秘书 | 建议2名明审评阅专家名单 | 填写《评阅人信息表》交给研究生秘书 | 录入评阅人信息,打印评阅审批交答辩秘书,收回导师签名的评阅审批表分委会主席签字盖章,检查论文,分委会审批后交学位办审批 | 复审《评阅审批表》,检查论文,交学位办审批 | 系统审批《评阅审批表》,通过者一份返还院系归档;送论文,录成绩,定期向院系反馈盲审意见 | ||
4-2 | 评阅 | 盲审期内(论文送出日算起的40天内) | 提交明审评阅论文3或5本给答辩秘书,等待论文评阅意见 | 1)从研究生秘书处领取《评阅意见书》及评阅论文,送交评阅专家;2)专家评阅完毕,收回《评阅意见书》交研究生秘书,并将评阅成绩反馈导师 | 1)发送电子版《评阅意见书》给答辩秘书;2)录入评阅成绩 | |||||
5-1 | 盲审与评阅总评 | 盲审送出后40天内;总评中可查看每人的“计划盲审返回时间” | 学位系统查看盲审和评阅成绩,盲审和评阅都通过总评系统自动通过;成绩未返回且尚在盲审期的,不可组织答辩 | 从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盲审意见书,反馈导师 | 查看盲审评阅成绩,领取盲审意见书交答辩秘书;对盲审异议者联系导师、分委员会和学位办,根据盲审异议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| 对盲审异议者联系导师、院系和学位办,根据盲审异议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| 对盲审异议者及时联系导师、分委员会,协助处理签报 | |||
6 | 申请答辩 | 答辩日期前至少1周 | 学位系统填写打印两份《答辩审批表》,交导师审阅签名,然后交研究生秘书 | 1)建议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;2)审阅同意后,在《答辩审批表》上签名 | 按照评阅人、答辩人名单填写酬金表交财务审核报销 | 收齐《答辩审批表》,经分委员会,交学位办审批 | 审核《答辩审批表》,交学位办审批 | 审批《答辩审批表》,一份归档,一份返还院系 | ||
7 | 准备答辩 | 学位系统打印答辩材料交答辩秘书 | 填写答辩材料中的《论文评阅意见》 | 1)接收学生交来的答辩材料;2)请导师填写答辩材料中的《论文评阅意见》;3)从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答辩海报并张贴;4)接待答辩委员、安排答辩会、草拟答辩决议。 | 将答辩海报交答辩秘书 | 向院系发放答辩公告 | ||||
8 | 答辩 | 5月30日截止 | 参加答辩 | 参加答辩会 | 1)听取并做好答辩记录,填写检查答辩材料;2)答辩通过后,把答辩结果反馈研究生秘书 | 录入答辩结果 | ||||
9 | 申请学位 | 5月31日截止 | 学位系统填写打印装订《博士学位申请书》、学位论文3本,及《学位信息表》. | 在《学位申请书》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名,在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相应位置签名 | 将整理好的答辩材料,评阅意见书等交研究生秘书 | 收取学位申请书、盲审意见书、评阅意见书、答辩材料、答辩决议、论文、学位信息表等材料整理提交分委员会 | ||||
10 | 分委会学位审批 | 6月6日截止 | 组织协调分委会学位授予审批事宜 | 召开学位讨论审批会议,审核学位申请材料,进行学位授予表决 | ||||||
11 | 学位审查 | 上交材料时间不晚于6月6日 | 学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 | 分委会后,入学业档案的学位材料和2本论文交学位办,同时领一份《学位授予决定书》放毕业生人事档案 | 做好会议记录,形成报告书、拟授名单、优秀论文名单等材料;录入表决结果 | 共同准备部分上会材料 | 协调分委员会会议;《学位授予决定书》;接收审核分委员会材料、准备校委员会材料 | |||
12 | 学位审批 | 6月中下旬 | 学位系统查看审批结果 | 查看审批结果 | 查看审批结果 | 校委员会;录入表决结果,打印;公示审批结果 | ||||